華為卷入重慶移動原總經理沈長富案
訊石光通訊網
2011/10/11 9:14:53
10月10日,重慶移動原總經理沈長富受賄案,在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。
從1998年起至2010年10月被“雙規(guī)”,沈長富歷任重慶市電信局無線分局副局長、局長,重慶市電信局副局長,重慶移動公司董事長、總經理。
公訴方稱,沈長富與其子沈俊成(又名沈力),先后從金邦貿易公司、華通國際電訊有限公司總經理薛漢明;長遠貿易株式會社總經理毛節(jié)琦;香港友邦電訊有限公司陳樹暢;成都東訊電子工程公司負責人劉衛(wèi);深圳華為通訊技術服務公司(下稱“華為公司”)以及自然人陳康壽,陳力處累計收受賄賂價值人民幣3600余萬元。
令人側目的是知名企業(yè)——深圳華為對沈長富的賄賂方式。
2003年11月,沈長富之子沈俊成剛從英國留學歸來,在經歷了短暫的經商受挫之后,在沈長富安排下,進入華為公司工作,經過培訓之后被派駐華為公司成都代表處。
但兩個月之后,沈俊成仍然想做生意而準備放棄華為公司的工作,從成都代表處告辭。盡管沈俊成沒有在華為公司工作,但華為公司仍然為其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虛假考勤,并足月發(fā)放薪水,按年提供豐厚的獎金。
華為公司重慶公司負責人向警方作證時稱,因為沈力(沈俊成的曾用名)的父親是重慶移動的董事長和黨委書記,因此一定要好好關照,重慶移動大量采購華為公司生產的通訊設備,每年的金額都上億元。
從2004年1月,沈俊成離開華為公司成都代表處開始,華為一直給沈俊成續(xù)簽勞動合同,檢方掌握的勞動合同就有六份之多,這意味著,華為公司一直養(yǎng)著沈俊成這個“閑人”直至沈長富案發(fā)。
10日上午,重慶檢方提交的沈長富犯罪指控中,華為公司賄賂案位居第六項,沈長富之子沈俊成在華為公司以掛名領薪的方式累計收受人民幣131.53余萬元。
另外一個令人值得關注的細節(jié)是,沈長富在案發(fā)之后,已將贓款悉數退還,退贓金額達到4800萬元(包含孳息),在庭審過程的最后陳述中,沈長富表示認罪伏法,爭取能夠得到法律的寬大處理。來源經濟觀察網)